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華潤寧夏中衛沙坡頭區校育川330千伏輸變電工程核準的批復。
據批復內容顯示,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新建330千伏升壓站一座,主變容量3×36萬千伏安;新建華潤-天都山1回330千伏線路,線路長度18公里、塔基50基;配套相應無功補償、電氣二次設備及通信工程等。
具體內容如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寧夏中衛沙坡頭區校育川330千伏輸變電工程核準的批復
報來《關于華潤寧夏中衛沙坡頭區校育川330千伏輸變電工程核準的請示》(華潤電中衛報〔2025〕49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將有關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沙坡頭區附近新能源及儲能等項目接入需求,現同意建設華潤寧夏中衛沙坡頭區校育川330千伏輸變電工程(項目代碼:2510-640502-04-01-710258)。華潤電力(中衛市)有限公司負責項目投資、建設、經營。
1.新建330千伏升壓站一座,主變容量3×36萬千伏安;
2.新建華潤-天都山1回330千伏線路,線路長度18公里、塔基50基;
項目總投資15046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33.33%,由項目建設單位自有資金出資,其余部分申請貸款解決。
五、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文件是《項目核準申請報告》《關于華潤寧夏中衛沙坡頭區校育川330kV輸變電工程建設用地預審意見》(寧自然資預審字〔2025〕66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6405002025XS0035533)、《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印發華潤沙坡頭區300兆瓦1200兆瓦時新能源共享儲能電站項目接入系統設計評審意見的通知(寧電發展〔2024〕592號)》及線路路徑協議。
六、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做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七、請華潤電力(中衛市)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手續,手續不全,不得開工建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定,減少生態環境影響。
八、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文件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的項目,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天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但未獲批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