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印發《西安市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方案》總體目標是全力降低顆粒物污染強度,力爭年度排名穩步前移。明確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前,全市PM2.5濃度不高于52微克/立方米,污染天數不超過17天;2026年一季度,PM2.5濃度不高于64微克/立方米,污染天數不超過28天。同時結合各區縣、開發區近3年空氣質量歷史數據,科學設定各自指標任務。
一是秸稈禁燒攻堅行動。 深入開展秸稈收運處置,持續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加強秸稈禁燒巡查檢查。
二是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攻堅行動。從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全鏈條加強管控,突出重點時段和區域聯防聯控,加大宣傳和查處力度。
三是揚塵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實行工地揚塵治理差異化管理,嚴厲懲處揚塵污染問題,強化道路清掃保潔與渣土車監管。
四是涉氣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攻堅行動。狠抓問題整改,開展交叉執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五是重型貨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整治攻堅行動。嚴格執行現有通行管理政策,加大路檢路查和入戶執法檢查力度,強化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管。
六是散煤清零攻堅行動。加強散煤治理督導檢查,不斷鞏固散煤治理工作成效。
七是重污染天氣應對攻堅行動。強化預測預報和應急響應,精準管控重點污染源,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對頑固性高值區域駐點幫扶。
八是年度重點任務攻堅行動。對照年度工作任務,補足十個方面短板。
印發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西安市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為強力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好“十四五”收官戰,為“十五五”開局打牢基礎,制定本方案。
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PM2.5濃度不高于52微克/立方米,污染天數不超過17天;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PM2.5濃度不高于64微克/立方米,污染天數不超過28天。努力完成國家下達我市2025—2026年秋冬季空氣質量考核指標。
1.深入開展秸稈收運處置。秋冬季期間收運處置農村生物質秸稈量同比增加20%以上,其中,臨潼區、灞橋區分別處置農村生物質秸稈量不少于3000噸、1000噸。(市生態環境局)
2.持續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臨潼區、高陵區、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和西咸新區開展整域推進秸稈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對工作進展滯后的區縣將收回專項補助資金。(市農業農村局)
3.加強秸稈禁燒巡查檢查。落實“區級領導包街鎮、部門街辦包村組、村組干部包農戶”三級包抓機制,運用煙火監控、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加強管控調度和督導檢查,嚴控“第一把火”,嚴查火點數量較大區域防控責任落實。秋冬季期間露天焚燒火點同比下降50%。(市生態環境局)
4.發揮公安部門威懾和警示作用,嚴肅查處蓄意露天焚燒秸稈和拒絕、妨礙、阻擾禁燒監管的行為和個人。(市公安局)
1.開展存量清零排查。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每月開展1輪集中摸排整治,明確網格包抓責任,查封各類違規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窩點,徹底清理違法存儲煙花爆竹行為。(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
2.嚴格違法運輸盤查。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在高速路口、國省干道以及進入市區的主要路口設置不少于80個卡口檢查點,加大重點時段重點流入方向車輛檢查力度。與渭南市、咸陽市公安部門開展盤查檢查聯合行動,打擊跨市流入、小量夾帶等煙花爆竹違法運輸行為。(市公安局)
3.嚴打違法銷售行為。11月1日起,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旅游景點為重點,嚴厲查處違法銷售、沿街兜售煙花爆竹行為,加大溯源查處工作力度。(市應急管理局)
加強電商平臺、搜索引擎、社交平臺等渠道網絡監測,對非法網絡銷售、販賣煙花爆竹違法信息及時移交應急管理部門處置。嚴厲打擊網絡直播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市公安局)
與周邊地市相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從源頭減少煙花爆竹流入。(市應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4.嚴查違法燃放行為。各派出所、社區(村組)、綜治網格、城管執法、物業等工作人員要發揮主力軍作用,充分應用無人機、“雪亮工程”“天眼”等技術手段,嚴厲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市公安局、市委社會工作部、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民政局)
5.嚴控重點時段。突出圣誕節、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及區域,各區縣、開發區11月底前制定重點時段管控方案,繪制轄區煙花爆竹管控圖,做到重點場所周密布控、重點路段警車巡邏、重點小區聯合值守,強化對違法銷售、燃放行為的現場懲戒,杜絕發生集中、連片燃放現象。(市公安局)
6.全面開展宣傳活動。教育部門面向全市中小學生發放倡議書,元旦前和寒假前分別組織1次主題班會;市委社會工作部及民政部門做好社區(村組)層面的宣傳動員;住建部門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元旦前各小區物業張貼警示和宣傳標語。(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
1.加強施工項目揚塵精細化管控。實施工地揚塵治理差異化管理,全市各類工地B級及以上數量占比不低于90%;城市道路微改造項目需全部達到A級工地標準。重點區域3公里范圍內達不到A級標準的工地,區級行業主管部門實行駐場監管,待其整改完成并經審核達到A類標準后方可進行涉揚塵排放作業。(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2.嚴厲懲處揚塵污染問題。對1周內累計發生2次二級及以上揚塵告警的建設項目(兩類企業),責令其停工整改。因揚塵污染被立案處罰、被省級及以上單位通報的項目單位,將相關處罰通報信息納入“西安市住建領域市場主體信用平臺”并予以信用懲戒,1年內不得推薦參加先進獎項評選。(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3.開展揚塵污染監測溯源。依托激光雷達組網平臺,對溯源發現的顆粒物高值工地,督導工地所在區縣、開發區落實整改;對1周內溯源發現2次及以上顆粒物高值的工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市生態環境局)
4.強化道路揚塵治理。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城市主要出入口、重點區域周邊1公里范圍內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力度,日常吸掃每天不少于4次,路面及綠化帶與道路銜接處沖洗每周至少2次(氣溫低于4℃和冰雪天氣除外)。市生態環境局每月將顆粒物污染排名后40名的道路反饋至城管執法、交通部門,同步開展集中整治。(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
5.加強清運全過程監管。清運項目出入口要安排專項保潔作業,在實測氣溫高于4℃以上時開展路面洗掃或灑水作業,其中項目出入口1公里范圍內要落實清運全時段路面保濕要求,4℃以下時開展路面機掃作業;對未落實道路保濕、洗掃、灑水等要求的清運項目責令其停工整改。嚴厲打擊偷倒、亂倒渣土行為,禁止無資質車輛從事清運作業,對于查扣車輛進行高限處罰,對出現2次及以上違規行為的車隊進行停運整頓。(市城管執法局)
1.嚴肅反饋問題整改。對上級反饋問題舉一反三,嚴厲打擊非法排污、偷排直排、自動監測弄虛作假、監測報告弄虛作假、未安裝污處設施或設施不正常運行等違法問題。(市生態環境局)
2.開展交叉執法檢查。每月開展跨區縣交叉執法檢查,重點查處偷排漏排、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在線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
3.持續排查采用單一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及其組合工藝的企業(用于惡臭異味治理的除外),并指導其限期完成整改。(市生態環境局)
(五)重型貨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整治攻堅行動
1.嚴格落實《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3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過境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8號),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
2.開展夜間聯合檢查,以渣土車、砂石料運輸車、中重型柴油貨車為重點,每月聯合檢查不少于8次。(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3.加強車輛大戶單位、重點行業企業入戶執法檢查,在主要路段、繞城高速服務區、高速路口設置機動車尾氣檢查點,嚴厲打擊墊高傳感器、破壞車載診斷系統等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4.對全市機動車檢驗機構完成2輪次全覆蓋執法檢查,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1.加強散煤治理督導檢查。強化采暖季期間散煤治理常態化檢查,在禁燃區內,嚴格落實鎮(街道)、村(社區)兩級常態化巡查監管,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開展督導檢查,不斷鞏固散煤治理工作成效。(市發改委)
2.在未完成“雙替代”的區域確定潔凈煤供應網點,采暖季結束后及時關停;在禁燃區范圍內嚴查散煤銷售行為,對已確定的供應網點開展監督檢查,采暖季期間煤質檢測覆蓋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1.強化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提前72小時管控調度,24小時數據值守,精準查找高值熱點區、冒泡區域,指導各區縣、開發區及時落實相關管控措施,形成閉環處置。(市生態委辦)
2.嚴格保障類企業(工程)準入。采用基坑氣膜等先進施工工藝的項目可優先納入保障類清單。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發現超出保障任務生產的企業,或未做到綠色施工相關要求的工地,核實后移出保障類清單。(市生態委辦)
3.建立污染源清單標準化、常態化更新制度,適時開展本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督導企業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執行應急減排措施。(市生態委辦)
4.依托專家團隊對全市顆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較大的企業(包括保障類、績效A級B級和引領性企業)按生產要素提出減排建議,各區縣、開發區在重點時段根據減排建議與排放大戶協商減排,并督導落實落地。(市生態委辦)
5.在國家及省級部門發布的“長時間大范圍重污染”預警時段內,重點區域1公里范圍內暫停渣土車清運審批(純電動渣土車除外),項目工地僅使用國IV或純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市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
6.聯合咸陽市、渭南市、楊凌示范區相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焚燒管控、散煤流通、工地揚塵、渣土清運等領域聯合檢查。加強關中三個重點片區聯防聯控工作。(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
7.頑固性高值區域駐點督幫。對鄠邑區和西咸新區(灃西新城)、高陵區和臨潼區(渭北農村地區)等頑固性高值區域開展駐點幫扶工作。(市生態委辦)
1.新增224.7萬平方米地熱能供暖面積。(市住建局)
3.完成西安西電電工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西安西電高壓電瓷有限責任公司干法生產線搬遷。(市工信局)
4.完成4家工業涂裝行業企業清潔生產評估。(市生態環境局)
5.完成1276輛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6.完成1650家涉氣企業用電監控系統建設安裝,對未按時完成用電監控系統安裝的涉氣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駐場監管。(市生態環境局)
7.采暖季前累計改造“水暖炕”14萬戶。(市生態委辦)
8.完成14家環保績效B級及以上和引領性企業升級任務。(市生態環境局)
9.對全市536家環保績效D級企業制定“一企一策”,力爭市轄區和開發區D級企業清零。(市生態環境局)
10.持續推動大唐灞橋熱電廠2臺12.5萬千瓦燃煤機組關停,加快推進替代熱源項目建設。(市發改委)
(一)健全包抓機制。市級領導負責包抓區縣的空氣質量目標任務,以綜合指數為重點,緊盯影響包抓區縣空氣質量的約束性指標。市級部門“一把手”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聚焦本行業大氣污染治理的重點難點工作,補齊明顯短板,增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合力。市生態委辦每月向市級領導報送包抓區縣近期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及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
(二)加強監督問責。對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落實不力、環境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重點突出秸稈焚燒“嚴查第一把火”及火點數量同比增幅最大的區域、突出煙花爆竹燃放第一個發生污染“爆表”和起勢最早的區域。
(三)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媒體曝光,強化公眾參與,公開曝光秸稈焚燒、煙花爆竹燃放、揚塵污染、涉氣工業企業污染等領域存在突出問題、負面典型案例,牽頭單位每月網上曝光3—5個典型案例,營造攻堅良好氛圍。
(四)加強資金支持。按照市級財政資金分配辦法,做好相關資金保障工作。積極爭取中央和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推進重大涉氣項目儲備和建設。加大“水暖炕”等項目建設費用補貼力度,對推進較快、使用效果好的街鎮,擴大“水暖炕”改造實施范圍。對禁燃區內已完成“水暖炕”改造的區域,發現依然使用散煤和生物質取暖的,收回“水暖炕”補助資金。